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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2024年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群体
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一、高校毕业生个人就业创业政策
(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市就业中心职业指导股,联系电话:7282673)
(二)公共就业指导
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湖北公共招聘网或直接到利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也可参加利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招聘会活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微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在线登记求职意向和就业服务需求,登记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还可通过“利川就业”微信公众号或“利川市零工驿站”小程序获取更多就业创业政策、招聘信息。(市就业中心职业指导股,联系电话:7282673)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市就业中心创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股,联系电话:7282673)
(四)创业担保贷款
在我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确定贴息贷款额度(上限为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市就业中心创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股,联系电话:7282673)
(五)就业创业培训
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其中创业培训对象还包括毕业学年大学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市就业中心培训指导股,联系电话:7282673)
(六)场租、水电补贴
对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入驻孵化器的创业实体,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用补贴,对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用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市就业中心创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股,联系电话:7282673)
(七)创业扶持资金
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学生,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可申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评审通过后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市就业中心创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股,联系电话:7282673)
(八)个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市就业中心创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股,联系电话:7282673)
二、单位、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留用率低于30%不予申请拨款,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市就业中心人才服务股,联系电话:7263348)
(二)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享受期最长不超过1年。(市就业中心创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股,联系电话:7282673)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等10类重点就业群体(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500万,贷款期限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市就业中心创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股,联系电话:7282673)。
三、毕业生档案转入、转出、查询
(一)档案转入
毕业后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至就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信息;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学生档案可用高校EMS专用渠道寄送。(地址:利川市公园路13号108办公室人才服务股)
联系单位:市就业中心人才服务股
联系电话:7263348
(二)档案转出
人事档案存放在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因就业、考研等原因需调出个人档案的,可在线申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操作流程:【定位到恩施州→利川市→人社局→搜索档案转出→点击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调档函→提交】或者【定位到恩施州→利川市→点击“一事联办(一件事一次办)”→选择“灵活就业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档案调出”(还可以同时选择并办理“个人就业登记”“社会保障卡服务申领”等事项)→提交】(市就业中心人才服务股,联系电话:7263348)
(三)档案查询
离校后向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查询档案寄出EMS单号,在EMS小程序可查询寄送情况。档案状态情况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支付宝(搜索湖北智慧人社进行查询)、湖北人才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市就业中心人才服务股,联系电话:7263348)
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来源:指间利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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