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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年吃霸王餐10余次被起诉
湖北日报 2024-05-29 15:36:53

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田第潘)因吃“霸王餐”,男子王某曾十多次被行政处罚,却始终不悔改。近日,王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24日,该案进入一审程序。

2022年10月的一天中午,王某在武昌一家饭馆吃饭,一个人点了三百多元的烟酒和饭菜。酒足饭饱后,王某叫店员把单子拿来签单。店员告诉王某店里“签不了单”。王某随后以没带手机为由借店员手机登录“支付宝”扫码付款,却因需要验证码而无法登录。王某给朋友打电话送钱过来,可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打通。店员让王某报电话号码自己来打,却发现其所谓朋友的电话都是空号。确信王某想逃单,店员便表示,“要么付款,要么找人送钱过来,否则就报警了”。王某始终拒不付款,反而表示“那你报警啊”。店员报警后,武昌区公安分局对王某行政拘留。

2023年11月,检察官在武昌区公安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时发现,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王某先后多次在武昌区、江岸区等多家餐厅就餐消费,并以找人代付、无力支付、手机丢失等为由拒不向店家支付餐费,共计1000元以上。

检察官认为,王某多次吃“霸王餐”,拒不支付餐费达1000元以上,且在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寻衅滋事罪。经研判,检察官认为该案已达到立案标准,符合立案条件。

经过补充完善相关证据,该案认定的犯罪事实增加到15笔,王某拒不支付餐费达人民币1652元。王某到案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4月,武昌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王某提请公诉。

责任编辑:彭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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