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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戚爱军 胡芳)近日,安陆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审理原告湖北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纺织公司)与被告安阳市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商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通过签发律师调查令及时调查取证,固定债务人财产,有效采取诉中保全,不到30天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某纺织公司及时追回货款210余万元及利息损失,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5月28日上午,某纺织公司特向民二庭送来一面“心系企业、秉公执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锦旗,真诚表达了对安陆法院干警工作的充分肯定。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5日,某商务公司与某纺织公司签订《棉纱购销合同》,购买某纺织公司生产的“JC40sK ”棉纱200 吨,约定货款结算期限为货到付款。
2023年12月20日,双方对账结算,某商务公司下欠货款2297082.78元。截至2024年1月3日,仍下欠2197082.78 元,双方于是签订《付款协议》,约定某商务公司于2024 年3月12 日付清。但某商务公司在签订协议之后仅支付50000元,下欠的货款2147082.78 元经某纺织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2024年4月10日,某纺织公司诉至安陆市人民法院。
安陆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受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判决容易,但被告拖欠货款210余万元,肯定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影响。如何第一时间帮助企业收回货款,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才是办理涉企案件的重点。
受案后第2日,承办法官联系某纺织公司业务负责人,告知其申请财产保全能够避免将来胜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某纺织公司随即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迅速作出保全裁定冻结某商务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16万元。
然而执行法官在保全过程中未查询到某商务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保全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为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之需,承办法官再次联系某纺织公司负责人,询问某商务公司在与其买卖交易过程中的蛛丝马迹,得知某商务公司在淘宝平台上注册了店铺对外交易这一信息,于是迅速依据某纺织公司申请,下发律师调查令。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在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调查,获悉某商务公司在淘宝平台登记持有10个支付宝结算账户。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绝不能“一封了之”,如果贸然冻结某商务公司所有结算账户,不仅会影响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可能不利于及时收回某纺织公司货款。为兼顾双方企业利益,争取在两个企业之间画下最大的“同心圆”,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再次下发保全裁定书,依法裁定冻结某商务公司部分支付宝结算账户,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某商务公司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表示愿意配合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商务公司于签订协议7日内给付1000000元,之后每周三、五按照某商务公司在淘宝账户收入资金的70%款项全部给付给某纺织公司,30日内付清。调解协议签署后,某纺织公司申请解除了对某商务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背景下,涉企案件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市场主体的经营发展,背后还涉及员工就业等民生问题。如何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是办理好涉企案件标准所在。本案在处理过程中,认真落实“立审执”一体化司法理念,通过向当事人释明诉讼保全、积极查找财产线索、精准平衡各方利益,既及时有效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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