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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末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但其社保参保率仅达77.6%。此前,中国青年报·中青校媒的一项调查显示,48.82%受访青年会考虑灵活就业,但他们对灵活就业的收入、保障等也有不少担忧。在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进行的一项有2002人参与的调查显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灵活就业人员权益,59.3%的受访者希望逐步取消参保限制,在缴费水平和断保处理上更灵活。因此,建议针对当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多措并举降低个人缴费门槛、减轻个人缴费负担,激励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助力就业大局稳定。
一、存在的问题
(一)社保缴纳基数高,难以承担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设定上下限,允许缴费人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并且个人和企业这两部分社保均由个人承担,无形中增大缴纳社保的成本。同时,部分灵活就业者的收入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按照60%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负担过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55.7%的受访者表示个人缴纳费用高,负担不起。灵活就业者XX表示,自己打一份零工大概月收入是3000元,需维持家庭生计,没有办法在维持现有生活状态下,还能余下钱来交社保。XX表示,“我觉得其实生活最基本的就是收入。收入高了,那我觉得2500(社保费用)是基本上可以承担的。如果要(抚养)孩子,养家还有(赡养)老人这些,我觉得这些压力真的太大了。我觉得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国家把收费标准降低一点,再比如断缴之后可以能把时间延长一点再补缴。”
(二)就业收入不稳定,意愿较低
与其他就业者相比,灵活就业人员收入较低、工作稳定性较差、工作连续性较弱,当需要在当期消费与未来消费之间作权衡时,当下面临的住房、医疗、教育和生活压力让他们更看重当下的消费,而像社保这类未来消费并不急迫,往往会选择不缴费,或按最低标准、最短年限来缴,且容易出现断缴的情况。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发布的调查显示,50%的受访者表示难以保证持续缴费,容易断缴。网约车司机XX表示,自己一直断断续续地缴纳着社保,赚钱多的时候就交几个月社保,赚钱少的时候,就中断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表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低的最主要原因是自愿缴费,灵活就业群体更看重现金收益,拿出一部分钱缴纳社保很可能造成经济负担,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相对不稳定,这就更加导致参保率比较低。
(三)险种设置不合理,适配不高
工伤保险设置与灵活就业者的适配度不够。现在不少依托平台的外卖员、快递员,为了抢时间,时常面临较高的职业伤害风险,由于缺少明确的雇主,他们无法加入传统的工伤保险制度中。受访者XX表示,“希望能够为灵活就业者设计一个更专门的参保制度针对灵活就业或者说收入本来就不高的这一群人,比如我们可能选择缴纳的只有我们很重视的医保,那么另外几项我们可能没有那么在意,那么我们如果能够分出不同的类别去缴纳,保障必要的方面就可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表示,从社保结构来看,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也更需要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一个制度入口。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目前只针对劳动关系标准化的就业进行了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但灵活就业拥有很强自主性,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变化太多,无法有统一标准。
二、相关建议
(一)建立法规体系,完善配套措施
研究制定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逐步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引导督促相关企业充分尊重、平等对待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觉履行依法用工和权益保障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二)减轻经济负担,增加缴费意愿
基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点,在厘清规范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探索适度降低缴费费率、设置更多的缴费档次、建立平台企业缴费补贴机制,多措并举降低个人缴费门槛、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增加制度吸引力,激励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同时,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对缴费确有困难的,可明确缓缴和补缴的条件范围,允许其按规定自愿缓缴、补缴,尽量避免中断缴费现象。
(三)加强联动协同,重塑参保理念
以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为契机,健全与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联动协作机制,精准筛选灵活就业人群,坚持正面导向,创新宣传形式,引导算好“缴多与缴少”“长缴与短缴”的经济账,激发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在年轻时就树立并认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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