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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近日,湖北高院公布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结果。经逐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评审、评选委员会评议、廉政把关、高院党组审定、公示等程序,金吕钢等23人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名单
(按单位编制序列排序)
金吕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魏 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张 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三级高级法官
王 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李治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李 丽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喻英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政治委员、审判员
李海燕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胡 海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一级法官
赵 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周桂荣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张建平谷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龚 瑜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级法官
黄 莹郧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王 茜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郑 娟京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向红芳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曹家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刘杨萍云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杨国峰武汉海事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一级法官
熊 靖武汉海事法院芜湖法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杨艳荣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一级法官
周黎笋天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据悉,截至目前,湖北高院共组织评选出四届115名全省审判业务专家,他们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在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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