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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量、超期、未办证,三男子滥伐林木领刑受罚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3-12-20 19:14:58

近日,东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3起滥伐林木案,3人均因犯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些案例再次警示社会大众,依法砍伐林木,否则必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案例一:超量砍伐林木获刑

涉案人为周某,男,今年67岁,初中文化,东宝人。

2021年9月,周某以3500元价格从他人处购买位于东宝农村一山林。同年10月,周某在申请办理了活立木蓄积5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雇请工人到山林砍伐林木,并请农用车将砍伐木材运输至他人木材加工厂出售,获得木材款1.2万元。

2022年9月,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周某涉嫌超量砍伐后,依法对其立案调查。查明案情后,警方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年,东宝区人民法院一审此案。

一审查明,经相关林业勘察设计公司现场勘察测定,周某砍伐山林林木活立木蓄积38.23立方米,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数量超伐林木活立木蓄积33.23立方米。案发后,周某主动投案并退赃款1.043万元。

一审认为,周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周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周某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周某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对其可适应缓刑。

一审判决,周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周某违法所得1.04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例二:超期砍伐林木获刑

涉案人为张甲,男,今年53岁,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东宝人。

2021年7月,张甲以3.2万元价格购买了东宝农村他人山林。同年11月,张甲在东宝区仙居乡林业管理站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采伐数量为活立木蓄积15.5立方米,采伐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2月3日。然而,在规定的时间里,张甲并没有采伐。同年12月7日,张甲雇请工人将购买山林的林木全部砍伐并出售至加工厂和他人,获利2.7万余元。

此外,2021年7月,张甲以2.3万元价格购买了东宝农村另一片树林。张甲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进行砍伐,并将砍伐林木出售,获利3.389万元。

2022年3月,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张甲涉嫌超期及滥伐林木后,立案展开调查。查明案情后,警方以张甲涉嫌犯滥伐林木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年,东宝区人民法院一审此案。

一审查明,经相关林业勘察设计公司现场勘察测定,张甲超期滥伐林木活立木蓄积39.92立方米;滥伐另一处林木活立木蓄积39.35立方米,共计滥伐林木活立木蓄积79.27立方米。

案发后,张甲主动投案并退赃款6.089万元。

一审认为,张甲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任意采伐所购买的林木,砍伐林木活立木蓄积量79.27立方米,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张甲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张甲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意见,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

一审判决,张甲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扣押在案的张甲违法所得6.08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案例三:未办证砍伐林木获刑

涉案人为张乙,男,今年53岁,小学文化,掇刀人,务农。

2018年,张乙得知他人有意将东宝区子陵铺镇3处山林出售,他便与对方协商,购买了述3处山林。

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张乙在持有两处山林林木采伐许可证,且明知另一处林地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进行砍伐,并安排车辆将木材运输出售。

2021年7月,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张乙涉嫌滥伐林木后,立案展开调查。查明案情后,警方以张乙涉嫌犯滥伐林木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年,东宝区人民法院一审此案。

一审查明,经相关林业勘察设计公司鉴定,张乙未办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面积1.9公顷(28.5亩),采伐林木活力木蓄积76.9617立方米,材积50.0286立方米。案发后,张乙退缴违法所得2.5万余元。

一审认为,张乙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张乙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张乙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张甲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对其可适应缓刑。

一审判决,张乙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对张乙违法所得2.5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延伸阅读:采伐林木有规定

森林法第56条规定,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森林法第57条规定,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森林法第76条规定,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345条滥伐林木罪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50立方米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株至5000株为起点。(来源:东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诗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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