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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事后核查的公告
根据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对湖北锦润宏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公司现状是否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开展了监督检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宜昌市住建局对检查结果复核的通知要求,我局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一、经核查,湖北锦润宏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
二、湖北锦润宏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三、整改期满后,我局将对湖北锦润宏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宜昌市住建局。对复查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条件的,宜昌市住建局将按照资质管理的权限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将复查结果进行公告,公告结果同步报省住建厅备案。
四、整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
特此公告。
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