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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运行,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构建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全面提升刑事检察监督办案质效,8月31日上午,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与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区分局共同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推进会。黄州区副区长、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局长罗雁,黄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彭丽红及刑事检察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双方聚焦侦查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疑难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就如何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全面提升刑事案件质效、突出社会问题整治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
罗雁提出,要持续深化推进公检双方在协调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良性互动,形成更大工作合力。公安机关将及时定期向检察机关通报案件数据信息,充分听取检察机关在办案程序、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希望通过公检双方的共同努力着力解决因证据质量影响批捕、起诉结果等业务问题。
彭丽红表示侦协办成立以来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离不开黄州公安分局的支持配合,这也是检警两家各司其职、分工负责、良性互动的集中体现,希望双方持续深化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更实监督提升侦协效能。
双方对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高质量发展达成共识: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在协作配合中强化监督制约、在监督制约中保障协同配合,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共同提升指控证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明确检警共识、实现同向融合发力。进一步强化理念融合,树牢“双赢多赢共赢”“客观公正”的司法理念,确保目标一致、理念一致、效果一致,推动检察监督办案与公安侦查质效同步提升,实现检察监督更有力、协作配合更顺畅。
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机制落地见效。通过制定常态化工作机制以保障各项职能作用发挥,让侦协办成为检警共建共享共赢的“一站式”法律监督集散地。紧紧依托公安、检察专项工作,聚焦类案监督,精准打击各类新型犯罪、“涉电诈”犯罪等。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吴柳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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