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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刘昌本、田启芬)8月29日,鹤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凤协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宏安、夏德术、夏依忠、王红艳、熊敏、王卫华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万红,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实际参会26人,符合会议法定要求。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半年工作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化解婚姻家庭矛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题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及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半年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半年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试行)》(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指出,202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比抓强争促”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城市品质稳步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县经济实现较快增长,经济基本面总体较好。但县域经济总量小、重大项目接替难、工业经济短板突出的问题仍然存在,下半年要更大力度抓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资金争取、主体培育、平台建设、民生改善,突破性发展县域经济,全力实现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