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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要求,实现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实行“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为原则,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升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就读条件、辖区范围、报名时间及方式等,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划分片区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对学位紧张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对进城务工经商、投亲靠友等子女进行调剂入学。
(三)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对残疾儿童入学实行“零拒绝”。
(四)坚持消减大班额的原则。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均不得超过55人,对非起始年级还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要强化内部挖潜、多措并举、科学谋划,全力消减大班额。
(五)坚持教联体共享共建原则。秋季全市全面推进教联体建设,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以大带小、因校制宜,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城区新建学校和薄弱学校,努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三、招生办法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调控;乡镇中小学招生计划由中心学校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
(二)严格划分服务范围招生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结合学校布局实际和校舍规模、教师配备统一划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学区划分范围招生,确保学区内所有适龄少年、儿童按时按要求入学,不得擅自改变招生范围…
来源:赤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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