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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拿到证了。”近日,家住石首市高陵镇的王女士适用“证缴分离”政策成功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激动不已。王女士介绍,她于2019年购买了市区的一套房子,但因为开发商在经营过程中资金链断裂,亏损严重,无下落而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导致产权证一直无法办理。
过去,部分楼盘因手续不全、税费不齐等问题,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遭遇“卡壳”,成了群众“急难愁盼”事。石首市税务局通过复制推广全省不动产交易“证缴分离”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破题不动产交易过程中因税费欠缴带来的“办证难”,有效维护了产权人合法权益,激活了市场主体投资热情。

石首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证缴分离”后,将购房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缴税环节与售房方缴纳转让税费环节分离,卖方的应缴税费由税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不再与能否办证进行挂钩。依据“证缴分离”政策,业主凭发票、购房合同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等资料,自行缴纳应缴税费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为了让“证缴分离”这项惠民政策更加便捷、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石首市税务局还推行线上、线下多种缴税通道,纳税人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线下直接办理,也可以通过线上“鄂汇办”APP实现缴税“掌上办”。

截至目前,石首105户适用“证缴分离”政策的购房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湖北日报客户端 通讯员 赵阳 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