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第三方登录
​巴东县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九不准”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3-06-11 12:11:06

为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干部行为底线,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巴东县委组织部联合巴东县民政局制定了《巴东县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九不准”》。

一、不准阳奉阴违有令不行

不准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说三道四、指手画脚、变相抵制;不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不准独断专行拉帮结派

不准违反民主管理规定,搞“个人说了算”;不准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制造分裂;不准接待群众言语粗俗、方法粗暴、态度生硬,激化矛盾和问题。

三、不准自由散漫消极怠工

不准溜岗脱号、迟到早退、纪律松弛;不准消极对待群众诉求,故意回避矛盾问题,搞推、拖、绕;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准在工作日饮酒。

四、不准滥用职权损公肥私

不准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其他公共财物;不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集体收入;不准强行插手工程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不准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不准吃拿卡要,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得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各项利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和集体土地补偿款。

六、不准拉票贿选破坏选举

不准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妨害村(居)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不准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不准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或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七、不准扰乱秩序违法乱纪

不准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和宗族宗派纷争;不准参与非法上访,组织、煽动、幕后操纵群众集体上访,或者为其提供资金、交通等便利;不准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违法活动。

八、不准逃避监督对抗审查

不准阻挠、干扰村(居)民依法行使监督权利,对群众正常举报行为实施打击、报复;不准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和经济责任审计。

九、不准作风不正破坏公德

不准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公序良俗,追求低级趣味,带坏村风民风;不准整无事酒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不准修建活人墓、豪华墓,违反殡葬改革规定。

来 源丨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向园梦
点赞 0
收藏
已输入0个字
全部评论
  • 回复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查看更多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电子报
  • 湖北日报
  • 楚天都市报
  • 农村新报
政情
精彩推荐
  • 湖北日报客户端
  • 湖北日报官方微信
  • 湖北日报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