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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黄磊、通讯员张可)10月31日,武汉市节水办和各新城区节水监管机构发布了武汉市非居民用水户(指工业和服务业用水户)2023年度用水定额(计划)水量。定额(计划)水量是节水监管机构依法针对非居民用水户下达的一定期限内的用水额度指标,此次发布共涉及全市21779户非居民用水户,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根据《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规定,武汉市、区节水监管机构应于每年11月1日前向非居民用水户下达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核定原则是根据本市水资源状况,城市用水总量指标,按照定额标准、用户合理用水需求,并结合非居民用水户上年实际用水量及各类节水措施落实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
据悉,武汉市节水办此次共发布中心城区17432户非居民用水户用水定额(计划)水量。江夏区、黄陂区等新城区发布了4347户非居民用水户用水定额(计划)水量,用水定额(计划)水量按年度下达,按季度分解考核。用水户登录武汉市水务局官方网站,输入自来水水费发票上的客户代码,即可查询到本单位的年度用水定额(计划)水量,同时也可到节水监管机构直接领取。对于市级以上重点监控用水户,武汉市节水办工作人员还将通过工作会议、上门送达、快递邮寄等方式进行用水计划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