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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猇亭法院在回应群众诉求中率先求变,一键开启了“胜诉即退费”新模式,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持续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
该院结合实际制订了《关于切实做好胜诉即退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代理人填写银行账户确认书。再无需胜诉当事人申请,办案团队在案件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主动退还胜诉方预缴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胜诉方自愿承担或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在电子送达开庭传票上详细告知“胜诉即退费”的相关要求,引导当事人、代理人提前填写《确认书》后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及预交款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提交给案件承办部门,一次性完成资料提交。同时,持续优化诉讼费结算审批系统,健全诉讼费结算、退费及追缴台账,强化监督管理和提醒。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 通讯员 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