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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起,宜昌车管所调整业务网点和服务内容
湖北日报 2023-04-28 17:20:09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向媒体通报:自2023年5月4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不再受理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异地购车发票除外)普通号段的注册和转让登记业务。

据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公安部“放管服”改革工作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4月26日,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已授权汽车销售公司服务站、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实现购车、上牌一条龙服务。

据了解,现宜昌市共23家汽车销售公司服务站可办理本公司销售的机动车注册、抵押登记业务;宜昌广电、新中盛、东城等8家二手车市场登记服务站可办理小型轿车、二手车登记业务;9个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可办理辖区内除危险品运输、校车、挂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登记业务;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城东机动车登记站可办理机动车全市登记业务。

机动车业务权限下放后,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将主要担负各服务网点的监管和巡查功能。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车主广告周知。

宜昌市长机动车登记点业务范围如下:

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范围

1、进口车、新能源车注册登记、转移、变更登记;

2、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公务车号段(尾号A)等特殊用途车辆注册、转移、变更登记;

3、出租车等营运车辆注册、转移、变更登记;

4、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残疾车辆加装辅助装置等变更登记业务;

5、对社会服务站收取上牌费、抵押费等投诉类车辆的注册、转移登记业务受理;

6、解、抵押登记业务;

7、变更、选号异常业务处理审批。

二、县级车管所业务范围

1、县级车管所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小型非营运国产、进口汽车(不含异地开具发票的车辆)、货车(挂车、危化品运输车、中重型罐式货车、专项作业车除外)注册、转让、变更登记(变更发动机、车架号除外)业务;

2、小型非营运车辆转入、转出(电子档案审核)业务;

3、本行政区域内补领号牌、行驶证、换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本行政区域内临时号牌、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5、本行政区域内车辆解、抵押登记业务;

6、本行政区域内车辆司法查询、查封,律师查询等业务;

7、办理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型营运车辆的车辆登记业务(营运车辆查验后将营运许可报市车管所审核);

8、县级车管所办理本行政区域内车辆注销登记业务(灭失除外)。

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东山分所、城东机动车登记站业务范围

1、国产、进口、新能源车注册登记、转移、变更登记;

2、补领号牌、行驶证、换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3、临时号牌、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4、车辆解、抵押登记业务;

5、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轻、中、重型普通货车,危化品运输、挂车,罐式货车、(限城东服务站办理)。

四、机动车登记综合服务站业务范围(广电、新中盛、东城)

1、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

2、补领号牌、行驶证、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3、临时号牌、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4、轻、中、重型货车注册、转移、变更登记(限新中盛服务站)。

五、机动车销售公司登记服务站

1、国产小型非营运汽车、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抵押登记;

2、临时号牌核发。

六、农村派出所综合服务站

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具备条件的,经上报省公安交管局同意后可受理小型非营运、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业务。

七、废旧回收公司登记服务站

受理本公司回收拆解的车辆注销登记业务。

湖北日报客户端宜昌频道通讯员程伟 万婕滢

责任编辑:胡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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