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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红娟 高敏)
是谁!虽未穿过法袍,却用实际行动将纠纷化解在一线?是谁!虽未敲过法槌,却运用法理融合消除纷争在诉前?没错!就是人民调解员!
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综合履职能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近日,伍洛寺法庭联合辖区内沙河乡政府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专业培训会,5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前,伍洛寺法庭工作人员向现场调解员播放了法庭建设宣传片,介绍了法庭功能定位,让人民调解员更加了解法庭工作重点。
会上,伍洛寺法庭庭长张红娟就人民调解制度的起源、基本规定、法院介入的司法确认的优势、步骤进行讲解。随后,结合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纠纷等基层易发多发矛盾纠纷,援引辖区内真实案例,讲述了调解中重点难点注意点及调解的方法技巧。
随后,沙河司法所所长孙成莹讲解了常见民间纠纷调解的实务技巧、如何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及申请公证、司法确认的范围,培训会上,干货满满。
此次培训内容翔实,案例生动,通俗易懂,效果很好。以后要多组织这样的培训活动,让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增强调解本领,争做“金牌调解员”。云梦县沙河乡党委副书记王先朋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