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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抖音发布澄清视频,原本无可厚非,但当事人却在评论区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一不小心构成网络侵权,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近日,巴东法院野三关法庭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依法判决侵权方在抖音平台上发布道歉视频公开赔礼道歉。
基本案情
陈某曾在野三关某汽车行购买车辆,但因购买车辆时双方发生了矛盾。其后,该汽车行的经营者郑某利用其注册的抖音号“野三关某车行”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视频,内容为“2021年12月9号野三关陈某在我店购买了这辆中兴C3小越野车,用一辆QQ车置换,补差……”2022年6月10日,陈某发现该视频后在评论区进行了评论。“野三关某车行”对陈某的评论进行了回复:“为什么没写合同,你自己不知道吗,四十几年滴人哒,你是个猪吗”等侮辱性言论,并披露陈某隐私。其他人在评论区亦发表评论:“狗咬你,你没必要去咬狗……”当日,陈某报警,野三关某汽车行将视频删除。随后,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汽车行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并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
本案中,野三关某汽车行在发布澄清视频后,针对陈某的评论,并未采取合理方式处理矛盾纠纷,而是对陈某的隐私在评论区进行公开,同时进行辱骂,并与他人在评论区联合辱骂陈某,其行为侵害了陈某的名誉权,造成其品德、声望、信用等的社会评价降低,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故,野三关某汽车行应向陈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陈某的证据尚不足以证实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故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其请求赔偿损失的要求,不应支持。
法官提醒 如今互联网已成为人们社交的重要平台,但互联网也不是法外之地,大家在使用互联网时也要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不得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的权利。本案判决传递了法律保护受到网络侵权的受害者,同时也提醒我们遭到侵权时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应证据,以免在诉讼中承担败诉风险。
来源:巴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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