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陈俊龙)近日,松滋市新江口街道发生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仅没有选择承担责任,反而心存侥幸,仓促逃逸。更令人不齿的是,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肇事者精心谋划,上演了一出“顶包”闹剧,妄图瞒天过海。
6月14日上午,松滋城区乐乡大道与言城路交叉路口,一辆小汽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原本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民警凭借敏锐的办案经验,发现事故发生蹊跷。肇事车主对事故细节表述含糊不清,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松滋市交通警察大队新江口中队民警朱澳说:“多位热心群众提供了重要线索,他们有人目击了真正的驾驶员在事发后弃车离开现场的行为,这与后来赶到现场自称是驾驶员的陈某明存在明显的时间差和矛盾点。”
面对民警的进一步询问,陈某明仍然信誓旦旦地称自己就是事发时的驾驶员,企图混淆视听,扰乱民警正常办案,丝毫没有意识到“顶包”这一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松滋市交通警察大队新江口中队民警朱澳说:“在后续的深入调查和依法传唤询问过程中,面对我们掌握的证据和环环相扣的询问,饶某波和陈某明的心理防线最终被突破,先后如实供述了‘肇事逃逸’和‘顶包作伪’的全部违法事实。他们的供述与前期收集的证据完全吻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彻底揭露了这起顶包闹剧。”
经查证,事故当天,饶某波无证驾驶机动车与摩托车相撞,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弃车逃逸,并打电话给自己亲戚陈某明过来帮忙顶包。
目前,饶某波与陈某明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松滋市交通警察大队新江口中队民警彭磊说:“本案中,饶某波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陈某明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