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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杨波)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服务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2011年6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成立一局一中心。经过10余年发展,交易中心现有核定编制人员27人,内设办公室(政工股)、招标投标股、政府采购股、综合交易股、网络信息股5个股室。
大冶市公共资源中心
10余年来,交易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守正创新,锐意改革,实现了大冶公共资源交易的跨越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先后荣获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进单位(2020年度区县)、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度区县)、黄石市级文明单位、大冶市优化营商环境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大冶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大冶市招商引资考核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坚持“多维发力”精于管理成于规范
优化交易流程、提升服务标准,实施进场交易项目全过程数据见证,维护好项目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和交易行为的规范性,是确保进场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的“不二法门”。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交易中心持续推进“线上数字见证预警为常态、线下人工见证监督为补充”的多维度见证模式,提升了见证服务实效。出台《见证服务管理规范》的“四必须”,督促各方市场主体严格履职;加强见证场所标准化建设,完善场所监控设备,常态化检测交易平台系统,确保“技防”更有力。2024年7月,实施智能化见证服务,增设主要环节确认功能、异常预警功能,以全流程数智化管理实现“规则不可违、流程不可逆、痕迹不可消、节点不可越”的阳光交易。
优化政府采购机制,实行项目专人专办负责制,建立采购项目询问、质疑、投诉机制,畅通供应商质疑渠道,调解供应商、采购方之间的供需意见,严格落实采购需求审查,推进政府采购政策落地落细,保障了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全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年度授星仪式
“先承诺、后工作”。交易中心出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星级评价办法》,要求代理机构先签承诺后进场,有违此诺、必究其责!并对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服务行为开出“7类、56项”负面清单,实施“一年一评价、一年一授星”,促使代理机构每时每刻规范代理每个项目,让优质代理机构成为行业典范,树立标杆方向,推进我市代理机构服务更规范、更优质。
激活“双驱引擎”惠于企业利于发展
落实企业减费降本政策,帮助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交易中心坚持当好政策落地的“排头兵”、精准施策的“义务兵”、因地制策的“勤务兵”,为全市营商环境再优化“赋能加码”。
落实减费降本政策,让企业“轻装上阵”。自2021年3月,交易中心对政府采购工程免收“两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建设领域(除政府采购工程外)推行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2021年8月,在全省县市区率先免收进场交易项目的平台信息服务费。一系列“减负”举措,预计每年为市场主体节省成本达1亿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员干部开展“上门送服务”活动
支持帮助融资发展,为企业“聚能蓄力”。交易中心协助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在发布中标通知书时附上银行融资名片,让各银行机构与企业之间无缝对接、资源共享,每年为供应商融资上亿元。大力帮助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入围协议供应商,进驻电子商城;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增加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内容,提高中小企业中标率,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近年来,交易中心持续优化交易流程、深化智慧服务、强化市场保障,给更多的市场主体带来了充足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公共资源交易生态体系得到了不断优化,为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出了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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