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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通讯员万靖、董瀚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片区座谈会日前在荆门市召开,进一步总结推广漳河库区生态补偿机制等好做法。
自2021年起,荆门市实施漳河库区生态补偿方案,设立年度规模450万元的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库区32个村(社区)的生态补偿。这笔资金先按规则预分配,次年考核绩效及达标情况,不合格的收回资金,在强化约束的同时,运用其他措施予以激励。该方案所设考核指数有特色,引入了岸线长度、公益林面积、社区污水处理等指标,将林业、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有效联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我国湖泊型生态补偿指标设置的难题,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省财政厅资环处、省生态环境厅流域处、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等单位负责人,襄阳市、荆门市、孝感市、随州市、天门市的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对跨市域生态补偿机制及补偿内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还对府澴河、沮漳河、天门河等跨市域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与会人员认为,加快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是实现流域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必须以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一河一策、因地制宜,坚持协同治理、完善机制,坚持结果导向、改革创新,切实发挥生态补偿机制的引导性、激励性和约束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