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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预计到2025年,全市将新增3.5万个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根据《意见》制定的目标,到2025年,我市新增上牌新能源汽车7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1万辆以上,约占全市汽车总量10%;全市新增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3.5万个,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累计达4万个。
按照计划,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方面,我市将加快推动公交车、公务用车、环卫、市政工程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和邮政快递、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化。
在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我市将建设3座以上新能源汽车综合能源服务站,加快充电设施进居民小区、交通节点充电设施和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
另外,在新能源汽车停车设施建设上,我市将推动机关单位、服务场所、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建设,并增设新能源汽车公共停车泊位。同时,我市将继续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实行政策规定优惠减免停放,鼓励各类社会停车场、物业小区减免充电车辆停车费。制订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限时段免费停车区等政策,允许新能源汽车在规定时间段内免费停放。